黄杉是松科黄杉属植物,为中国特有树种,分布于中国云南、四川、贵州、陕西、湖北和湖南。对研究植物区系和黄杉属分类、分布有学术意义,亦是树木育种中难得的种质资源,可作为分布区的造林树种。黄杉为古老的第三纪植物,已被列为中国国家Ⅱ级重点保护物种。
2014年,李某某正在找寻好的板材做棺材板料的时候,恰巧听说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德泽乡某村因山体滑坡倒掉了两颗珍贵黄杉,李某某与该村村长商量后,给了村长3000元钱,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就擅自找人把因滑坡倒掉的黄杉砍伐并肢解后拉至家中。
李某某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刑律。因为黄杉是国家二级保护树种,采伐应当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李某某非但没有办理合法证件,还擅自砍伐。经鉴定,被砍的2株黄杉为国家二级保护树种,被解的10件板材蓄积为3.7821立方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一、李某某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罚金已缴纳)。二、扣押的黄杉板材10块、树桩1块及边料2块依法没收。
该案中李某某所砍树木确实是因为山体滑坡倒在路边,但该树种不同于一般树种,即使因自然灾害倒伏也不能随意砍伐,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对该树木进行保护。保护珍贵树木,人人有责。万不能贪图小利而触犯法律,甚至身陷囹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