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面深化林业改革
一是全面完成 141个国有林场改革任务,明确界定国有林 场生态责任和保护方式,推进国有林场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 办社会职能分离,健全富余职工转移就业和社会保障体制,完 善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使全省国有林场生态功 能显著提升,职工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管理体制全面 创新。探索国有苗圃改革模式,积极推进国有苗圃改革。二是 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配套政策。加快林业要素 市场建设,建立健全省、市、县(市、区)林权交易服务平台, 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指导监管;建立和完善林业融资担保机 构、林权收储中心,大力培育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林业 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积极发展林下经 济,加快林权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森林保险体系,加强承 包经营纠纷调处,积极推进县级林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体系建 设,探索建立林业法律援助机制,维护林农合法权益。三是推 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林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林业 产业转型升级,有效减少无效供给,扩大有效供给,加快推进 林业企业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增强林业产业供给结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林业要素生产率,使供给体系更好地适应需求结构变化。
(五)全面加强依法治林
一是加快完善地方林业法规规定,修订《安徽省实施〈中 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制定《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条例》,出台《安徽省天然林保护管理办法》、《安徽省湿地 生态效益补偿办法》、《安徽省林木良种补贴实施办法》、《安 徽省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等规章。二是严格执法,全面普法, 推进依法治林。建立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林业执法队伍以及 覆盖全面的执法体系。对高发多发、社会敏感度高、影响大的 破坏林业资源资产案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联合行动”, 提高震慑效果。通过普法宣传将法治精神变成全社会的共同行 动,内化于心,外见于行,提升文化自觉,培养行为规范,用 法治意识构筑全社会保护生态的无形红线。
五、重大工程
(一)林业生态建设工程
1、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巩固成果)。一是加强对现有退 耕还林的管理和提升,巩固已有成果,切实保护退耕农民的合 法权益,加快推进后续产业培育,确保已退耕的坡耕地不反弹。二是实施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以“治理水土流失、改善自 然生态,为农民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生态条件”为总目标,根据“农民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落实政策措 施,减少陡坡地耕种,缓解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恶化的趋 势。主要建设任务:将全省 25 度以上坡耕地、15-25 度重要水 源地梯田及严重污染耕地逐步退耕还林。
2、长江防护林建设工程。重点在沿长江、淮河两侧生态区 位较为重要的县(市、区)。长江沿岸以建设人工防浪林、护堤 林为主,其他区域以实施封山育林为主;淮河流域重点开展人 工造林,以增加森林总量为主,淮河以北地区以大力营造农田 防护林为主,加快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步伐。低产低效林改造 以有效遏制防护林退化、全面提高防护林质量、增强生态功能 为目标,以灾害损失严重、生态脆弱地区退化防护林改造和黄 河故道沙化治理为重点。主要建设任务:完成造林绿化 450 万 亩,其中人工造林 100 万亩、封山育林 150 万亩、低产低效林 改造 200 万亩。
3、林业血防工程。以防病抑螺为中心,以植树造林、改善 环境为手段,把抑螺防病、为民除害放在首要位置,兼顾林业 生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方面通过建立抑螺防病林等人 工措施,改变钉螺的孳生环境,降低钉螺密度,切断人畜接触 疫水途径,从根本上抑制血吸虫病的传播,通过林地隔离、土 壤翻耕、林下间种、开沟沥水等综合营林管护措施,进一步稳 固、强化抑螺效果;另一方面通过开展抑螺防病林的森林可持续 经营活动,对低效抑螺防病林进行更新改造和森林抚育,建立科技示范区,开展抑螺防病林多功能最佳效益的综合技术体系 研究,充分发挥抑螺防病林多功能林业的典范作用。主要建设 任务:在纳入全国工程区范围的义安、宿松、望江、枞阳、怀 宁等 39 个县(市、区),新造抑螺防病林 56 万亩,低效抑螺防 病林成效提升改造 74 万亩。
4、城乡绿化提升工程。一是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目标, 大力发展城市林业和乡村绿化,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积 极创建森林城市、绿化模范城市和园林城市,不断推进森林城 镇、森林村庄建设,提升绿化质量,构建功能完备、结构均衡、 生态良好的森林系统和绿地系统。主要建设任务:创建国家级 森林城市 5 个、省级森林城市 30 个,创建森林乡镇 500 个, 森林村庄 1500 个。二是大力创建森林长廊示范段。以生态廊 道为纽带,联接各种现有绿化资源,共同构筑以森林植被为主 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协 调性,提高森林生态效益。主要建设任务:新建森林长廊示范 段 5000 千米,全省森林长廊总长度达到 1 万千米。
(二)林业生态保护工程
5、天然林保护工程。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由政府 与集体、个人签订停伐协议,明确保护责任。健全和落实天然 林管护体系,形成远山设瞭望、近山巡护、委托代理的森林管 护模式,加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管护区域全覆盖,有效 保护 2867 万亩天然林资源。主要建设任务:将 140 万亩国有天然林和有培育成为国有天然林潜力的未成林封育地、疏林地、灌木林地全部纳入天然林保护范围。
6、公益林培育工程。科学开展公益林培育经营,保育结合, 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和森林演替,调整林分层次结构,优化树种 组成,大力培育天然复层异龄林;对稀疏的天然林实行封育和 补植补造,对重要水源地、风景区等地的中幼林进行培育改造, 确保天然林分面积逐渐增加,质量明显提升;推进人工公益林 近自然经营,优先选择乡土树种、深根系树种作为目标树,大 力培育混交、复层森林结构,根据林分生长状况和自然分化情 况,科学实施抚育经营,适时调整林分密度,促进林木生长。主要建设任务:建设生态公益林 2500 万亩,重点生态公益林中 阔叶林、混交林的比重达 70%以上,林分质量进一步优化。
7、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加大野生动植 物资源保护力度,提升野生动物救护繁育能力,加快实施极小 种群野生动植物拯救工程;建立健全国家生物物种保护平台、 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监测体系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 控体系,妥善应对野生动植物突发和敏感事件;加强野生动植 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救护繁育。建设和完善国家级、省级自 然保护区,积极发展市、县级自然保护区和保护小区;稳步推 进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体系 建设;完成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资源本底和社区普查。主 要建设任务:实施一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大扬子鳄野外放归力度,巩固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建设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继续实施扬子鳄、云豹、黑麂等濒危野生动物和野生雉类、兰科植物等野生动植物拯救与保护工程,加强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装备建
设。
8、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实行湿地资源总量管理,严守全 省湿地生态红线,对现有 1563 万亩湿地逐一编目、登记和公布, 逐级分解落实保护任务,明确保护责任;在国际重要湿地、国 家重要湿地、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严格禁止开发,在省级重 要湿地采取设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小区等方式 加强保护,并根据需要和具体条件实施退耕还湿、退养还滩。主要建设任务:新建一批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通过实施湿 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有效恢复湿地。
9、森林防火工程。强化森林火灾责任、信息、救灾三个体 系建设,提高综合防控能力。重点加强森林防火通信和指挥、 火险预警和林火监测、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森林航空 消防和基础设施建设;与国家级指挥调度平台以及各市、县(市、 区)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实现互联互通,提升指挥调度能力;加 强专、兼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I、II、III级森林火险县专业 森林消防队伍人数分别达到 100 人、50 人、25 人以上,实现专 业队伍装备、营房和训练设施建设标准化;完善全省林火阻隔 网络,积极推进生物防火林带和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基本实现重点林区和林缘地带生物防火林带全布局、全贯 通;加快完善省、市、县(市、区)三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 建设,积极开展航空护林,应用远程视频监控、无人机、卫星 云图等先进技术和装备,提升科学防火水平。主要建设任务: 实施 45 个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森林航空消防项 目,建立健全省、市、县(市、区)三级防火通信和信息指挥 系统。
1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完善监测预警、检疫御灾、 防治减灾、服务保障等防控体系。建设省级监测预警平台,加 强 37 个国家级中心测报点和 10 个省级测报点建设,开展市、 县级测报站和基层测报点建设;完善省级检验室,加强市、县 级检疫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为防治检疫站(局)配备检疫执 法装备和检疫追溯系统,完善 60 个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的基础 设施设备和检疫执法装备;建设省级应急指挥中心,建立灾损 评估与处置专家决策支持系统和工作机制;建设省级药剂药械 库,加强县级应急防治专业队建设,充实和完善县级防治检疫 站(局)的地面防治设施设备;加强宣传培训、防治技术研发 与推广,推进防治市场化、专业化进程,完善网络森林医院, 建立省、市、县(市、区)三级专家服务体系,培育一批社会 化防治组织。主要建设任务:实施重点地区以松材线虫病、美 国白蛾为主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项目,建立健全省、市、 县(市、区)三级监测预警体系。
11、森林公园建设工程。完善全省森林公园网络体系,精 心打造华东地区最具影响力的森林旅游目的地;加快森林公园 和生态公园建设步伐,提高森林风景资源质量,加强风景廊道 建设,完善保护利用设施,提高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规划到 2020 年,全省森林公园总数达到 100 处,其中国家级 35 处,省 级 65 处,经营总面积 270 万亩。建成在国内外享有较大影响的 重点森林公园 15 处,打造 8 条生态体验精品路线,建设一批生 态体验驿站和自驾游公共营地。实现年接待游客 5000 万人次, 森林旅游综合社会产值 300 亿元。形成包括各种不同类型的森 林自然景观在内,具有鲜明特色的森林公园协调发展的建设管 理和开发利用体系。主要建设任务:新建国家级森林公园 4 处、 省级森林公园 12 处,有重点地实施一批国家级森林公园林相改 造项目,提升森林公园基础设施能力。
12、古树名木保护工程。开展第三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 作,进一步查清全省古树名木资源总量、种类、分布、生长状 况等,全面掌握古树名木资源保护现状,建立全省古树名木资 源信息管理系统和动态监测体系,加快推进古树名木分级鉴定、 建档管理、挂牌保护。抢救和复壮濒危、长势衰弱、受威胁的 古树名木,加强古树名木周边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探索建立 古树名木保护基金制度。主要建设任务:实施全省古树名木挂 牌项目,完善古树名木信息资源管理系统。
13、重点水源地水源涵养林保护工程。实施长江、淮河、新安江流域和环巢湖、大别山库区水源涵养林工程。加强森林 经营,采取良种壮苗、森林抚育、退化防护林修复等措施,促 进森林健康,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主要建设任务:实施 营造林 153 万亩,其中人工造林 13 万亩、封山育林 20 万亩、 森林抚育和低产低效林改造 120 万亩。
(三)林业提质增效工程
14、中幼龄林抚育经营工程。以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构 建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为目标,以创新政策机制 为动力,应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经营措施,进一步优化森林结构, 大力提升森林经营水平,提高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提高林地 生产力、增强森林综合功能和效益。以用材林和防护林为重点, 实行分类经营、定向培育、分类指导。重点是中央森林抚育试 点国有林和集体个人的公益林抚育经营,以及千万亩森林增长 工程新造林所形成的幼龄林及部分急需抚育经营的中龄林,全 面提升森林的多种功能,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主要建设任务: 实施中幼林抚育 1500 万亩,其中中央补贴森林抚育 500 万亩、 省森林抚育 1000 万亩。
15、低产低效林和退化防护林改造工程。以增加森林资源、 提高林地生产力、增强森林综合功能和效益为根本,根据低产 低效林成因与程度,科学合理确定改造模式,实行分类经营、 分类指导、分区施策,通过结构调整、树种更替、补植补造、 封山育林、林分抚育、嫁接复壮等多种方式进行,充分发挥当地土地资源、气候资源和人力资源优势,使林分年生长量、单 位面积蓄积量、经济林地产出率、林农收入、森林生态效益五 个方面得到大幅度提升。一是对树种不适、病虫害危害严重、 生产力严重衰退的低产低效林,采取更新改造的方式,调整林 种、树种和品种结构。二是对中度退化低产低效林,根据枯死、 濒死木分布状况,采用抚育改造方式,伐除枯死、濒死木,并 补植补造,优化林分结构。三是对轻度退化低产低效林,进行 补植补造,采取疏伐、修枝、平茬、嫁接、浇水、施肥等方式 促进林木生长,提高林分质量。主要建设任务:完成低产低效 林改造 300 万亩,使林地产出率提高 20%以上,森林内在结构更 趋合理,森林的多种功能更加稳定和增强,带动全省森林质量 的整体提升。
16、木本油料发展工程。积极发展油茶、山核桃、薄壳山 核桃、油用牡丹、香榧等木本油料基地,改造现有低产低效林。在皖南、皖西两大山区大力发展油茶基地;在皖南以沿天目山 脉的宁国、绩溪、歙县为中心,在皖西大别山以金寨、霍山为 中心,发展山核桃基地;以阜阳、宿州、亳州、滁州和黄山等 市积极发展薄壳山核桃基地;以黄山、宣城、池州为建设区域 大力发展香榧基地;以亳州、阜阳、铜陵、芜湖、六安等地积 极发展油用牡丹基地。主要建设任务:全省木本油料种植面积 达到 494 万亩,建成 39 个油茶、薄壳山核桃、山核桃、香榧、 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生产重点县、126 个重点乡镇,年产木本食用油 6 万吨左右。同时,积极扶持一批国家和省级林业产业化 龙头企业,示范带动板栗等木本粮食基地建设。
17、特色经济林发展工程。一是大力发展地方特色经济林。在黄河故道及淮北地区重点发展以苹果、梨、石榴、葡萄为特 色的水果,沿淮地区重点发展杞柳及加工基地。在江淮丘陵地 区重点发展枣、桃、杏、柿等水果基地。在宣城、池州、黄山、 芜湖等皖南山区和沿江地区重点发展青檀、蜜枣等特色经济林 基地。在皖西、皖南山区以及滁州和沿江地区重点发展山茱萸、 杜仲、望春花、宣木瓜等为主的木本中药材基地。重点发展一 批特色经济林标准化生产园区。主要建设任务:新建特色经济 林基地 10 万亩,对现有 200 万亩低产低效经济林提质增效,到 2020 年,全省实现特色经济林年产值 100 亿元以上。二是大力 发展特色原料林。大力发展麻栎、青檀、黄连木等特色原料林 基地建设,增加森林后备资源。主要建设任务:在大别山区、 皖南山区、江淮丘陵区,积极发展麻栎、青檀、黄连木、油桐、 乌桕为主的特色原料林基地 15 万亩,低产低效林改造 30 万亩。
18、竹林增效工程。一是在广德、宁国等重点县(市、区) 扩大竹林增产增效科技示范园面积,带动竹农开展毛竹新造和 垦复,因地制宜建设红壳竹、元竹等基地。二是实行新造和培 育相结合,开展丰产技术措施落实和竹农的培训,以新造扩鞭 发展竹林资源和竹林垦复为重点,加大各类优质高效原料林基 地建设力度。三是在皖南、皖西等地发展丰产笋用林,培育丰产笋材两用林。注重整合优化竹加工业,大力筹建和引进先进 产品生产线和生产工艺,重视新产品研发,提高产品质量和附 加值。四是积极推进竹生态旅游和竹文化发展。主要建设任务: 新造和扩鞭扩园新增竹林 40 万亩,其中新造笋用林、笋材两用 林 10 万亩,完成竹林质量提升 100 万亩,全省竹林面积达到 600 万亩,年产竹材突破 20000 万根、元杂竹 45 万吨、竹笋 40 万 吨,到 2020 年全省竹产业年产值达到 260 亿元。
19、特殊林木培育工程。一是加快国家储备林建设。以全 面提高基地木材产出率、解决我省木材需求和保障木材安全为 目标,以新造、低低效产林改造及现有林定向培育为主要方式, 集约化经营,淮北地区重点建设以杨树为主的纸浆、人造板原 料林基地,同时注重香椿、苦楝、刺槐、国槐、楸树等乡土树 种的培育;淮河以南地区重点建设的树种包括杉木、马尾松、 国外松、毛竹、栎类、枫香、榉树、红豆杉等为主的工业原料 林。主要建设任务:建成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 188 万亩,其 中:新造林 67 万亩,现有林培育 121 万亩。二是加快特殊林木 和珍稀树种培育。优选立地条件好的地段开展基地造林和四旁 零星栽植,重点突出我省珍稀树种的森林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以 及森林文化基地的特点,增加森林后备资源。在山区利用树木 的天然下种和萌芽萌蘖能力,对具备封育条件的疏林地、灌丛 地等,采取限时封禁和相应的育林技术措施,人工促进天然更 新,逐步恢复珍稀树种的森林植被。主要建设任务:特殊林木和珍稀树种新造林 10 万亩,封山抚育经营 20 万亩,建设林木 良种繁育基地 6 个,新育苗面积 1 万亩。
20、林下经济发展工程。结合全省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规 划和全省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突出林下经济产业优势及产业特 色,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区位优势,确定区域林下经济发展方 向,着力打造“一县一业”、“一乡一品”, 以发展林下种养业、 林间采集业和森林旅游业等为重点,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实现 林业以短养长和农民增收致富。规划在地域上继续建设五大特 色林下经济示范片,即沿淮淮北林下中药材与蔬果种植示范片、 沿江苗木种植与生态旅游休闲示范片、江淮丘陵种植养殖示范 片、大别山中药材种植与林产品采集加工示范片、皖南山区林 产品采集加工与森林旅游示范片。主要建设任务:发展林下经 济面积达到 2800 万亩,全省创建 500 个林下经济示范点,打造 以林下经济为主体的 30 个现代林业示范区,林下经济产值在 2015 年基础上年均增长 10%以上,直接参与林下经济发展的林 农人均收入实现翻番。
21、花卉苗木建设工程。进一步打造好“中国(合肥)中 部花木城”,积极构建以省会合肥为中心的皖中、皖南、皖东、 皖西、皖北五大苗木花卉产业区和沿江苗木花卉产业带。大力 培育优良观赏苗木和花卉,以培育优质绿化苗木和特色花卉为 重点,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苗木花卉市场需求。积极开发、合 理利用乡土野生竹藤花卉资源,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名特优新品种。主要建设任务:建成 10 个全国领先的优质高效苗木花 卉示范基地,全省苗木花卉种植面积达到 250 万亩以上,年产 值达到 100 亿元以上,基本实现林木种苗法制化、标准化、信 息化、规范化管理,实现苗木花卉产业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 益型转变。
(四)林业基础保障工程
22、林木良种建设工程。全面推进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 林木良种选育推广和林木种苗的生产供应、行政执法、社会化 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有效保护和利用林木种质资源。完成全省 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制定全省林木种质资源的收集和开发利用 计划。在皖南山区、皖西大别山区、皖东丘陵区和皖北平原区 建立优良珍稀树种种质资源原地保存库,使全省种质资源保存 库建设规模达到 5 万亩。二是选育一批优良品系,经省审(认) 定推广使用的林木优良品系达到 200 个,并建立一批林木良种 推广示范林。三是依托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国有苗圃,建 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林木良种基地,规划新建和续建林木良种 基地 3.5 万亩。四是新建一批以薄壳山核桃、香榧、红豆杉为 主的木本粮油树种和生物质能源树种、珍贵用材树种等林木良 种基地。五是完善省、市、县(市、区)三级林木种苗管理和 质量检验机构,加强林木种苗执法能力和服务网络建设。主要 建设任务:实施一批国家和省级林木良种基地、种质资源保存 库建设项目,提升全省林木种苗检测检验储藏能力。
23、林业科技创新和示范推广工程。建设林业科技支撑体 系,全面提升林业科技水平。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力争实现科 技进步贡献率达到 55%以上,为现代林业发展提供全面的科技 支撑。一是加快林业科技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提高科技进步 贡献率。面向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主战场,深化科技体制 改革,建立林业科技创新体系,提高林业科技持续创新能力。二是加快林业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形成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为核心,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相补充,覆盖林业一、二、三产 业的林业标准体系。加强林业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执行,建立标 准实施的检查、评估和信息反馈机制。三是加强林业科技推广 示范基地建设,建设一批高标准林业科技示范基地,通过应用 先进实用技术,实行集约化经营,提高森林质量,取得更高综 合效益,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四是加强对林业科技推广人员和 林业科技示范户的技术培训。制定全省林业科技推广机构推广 人员技术培训规划,使全省林业科技推广机构的推广人员全部 轮训一遍。五是推进林业科技推广工作机制创新。努力推进林 业科技推广工作与“互联网+”相结合,试点建设“互联网+” 林业技术推广平台,使互联网真正成为林业科技推广人员与新 型林农、林业企业主、林业专业合作组织之间直接高效互动交 流的平台。推进社会化林业科技推广服务实体建设,试点建立 社会化、专业化的林业科技推广服务实体具体实施科技推广项 目。主要建设任务:建设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 20 万亩;完成各级林业科技推广机构推广人员培训 1000 人次、林业科技示范 户及林农培训 3 万人次;加强林业科技推广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省、市、县(市、区)三级林业科技推广体系。
24、林业基层组织及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是稳定、 巩固、完善全省 806 个基层林业工作站,建立健全省、市、县 (市、区)三级林业工作站管理体系,积极推行乡镇林业工作 站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垂直管理模式。二是加快林业工作站、木 竹检查站、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等标准化建设,整合各类林业 基层站点功能,推进多功能综合型站点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 力。主要建设任务:完成全省 25%林业基层站所标准化、规范化 建设。巩固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成果,完善供水、 供电、通信、小区绿化等配套设施,提高与城镇发展的融合度。加强林区道路建设,新建“断头路”连接道路和桥涵,升级改 造现有通行状况较差的道路,加强休闲游憩绿道网建设。
25、森林公安装备体系建设工程。建立健全森林公安机构, 科学配置警力,形成覆盖全省的森林公安机构和队伍;完善经 费保障体系,进一步理顺教育训练、表彰奖励等经费使用渠道; 建立督查机构,落实督查工作保障,建立健全森林公安警务督 查体系;加强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全省森林公安机构 均具备独立办公条件;加强森林公安装备建设,森林公安民警 标准化装备配备率达到 100%;加强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以数 据采集、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为突破口,推进林区警务、执法监督、涉林重点场所监控等应用系统建设,构建森林公安信息 化工作业务体系。主要建设任务:实施一批基层森林派出所基 础设施建设项目,完善森林公安装备化体系。
26、林业信息化建设工程。依托“互联网+”、物联网等先 进理念以及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以实施“一 个网站集群,四个应用平台,八个业务系统”为建设重点,即 以整合和共享全省各类林业网站信息资源为突破口,全力抓好 林业资源共享、林业成果展示、林权交易和林业电商交易等四 个平台建设,以“安徽林业法治”、“安徽林业资源”、“安徽林 业保护”、“安徽林业科技”、“安徽林业产业”、“安徽生态文化”、 “安徽林业党建”、“安徽林业办公”系统建设为重点,将快速 准确、公开透明的信息化服务,渗透到林业行业各领域、各环 节,更好地服务于全省各级人民政府、涉林单位和个人,以林 业信息化推动林业现代化,引领林业向“智慧化”迈进。主要 建设任务:完善省、市、县(市、区)林业信息网站,建立健 全林业信息网络体系。
27、林业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工程。强化林地及森林资源“一 张图”建设、应用和维护更新,开展年度动态更新,形成“一 个体系、一个库、一套数”的管理系统,保证森林资源数据的 准确性和时效性,实现林地及森林资源“以图管地”的精确调 查与有效监管,满足资源“批、供、用、补、查”日常监管的 需要,为森林资源年度出数、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双增”目标考核,以及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提供重要依据; 深化遥感、定位、通信技术全面应用,加快构建天空地一体化 监测预警评估体系,加强陆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站建设,实时 掌握生态资源状况及动态变化,及时发现和评估重大生态灾害、 重大生态环境损害情况。推进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栖息地 调查监测业务与空间技术的深度融合。研究建立系统科学、准 确快捷的生态监测评价标准,加快编制林木、林地、湿地等林 业资源资产负债表,推进损害森林资源责任追究制度建设,为 推行生态政绩考核和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制度提供科学依据。主 要建设内容是:全面建成全省林地资源“一张图”,提升森林资 源监测基础设施能力。
28、林业宣传教育工程。整合现有林业科普资源,促进林 业科普基地的建设,加强生态文化传播平台建设,提供丰富多 样的生态文化创意产品与服务;开展生态价值观教育,积极参 加全国“湿地日”、“野生动植物日”、“植树节”、“爱鸟周”、“科 技活动周”、“防灾减灾日”、“环境保护日”、“地球日”等大型 科普宣传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更好的向公众 普及林业生态科学知识,促进公众对生态建设、生态安全、生 态文明的关注和参与,提高公众的生态意识,培养爱护森林、 保护自然的理念。加强林业职业教育和林业干部培训,提升林 业职业技术培训能力。主要建设任务:完善林业宣传教育体系, 建立省、市、县(市、区)各级林业宣传教育活动基地或宣教中心,提升林业宣教能力。完成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整体搬迁,加快推进学院专升本。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依法治林
加强和改革林业立法工作,实现林业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 接、立法进程与发展进程相适应。紧紧围绕林业生态红线管理、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自然保护区管理等重点领域, 积极开展调研谋划,加快推进立法修法工作。健全落实依法行 政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和林业规范性文件合法 性审查工作,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立新废旧,实现 动态管理。加强林业法制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林业法律顾问制 度。深化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系统推 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建设,做到法定职 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法》,凡植树 造林和林木采伐行为,一律要求制定水土流失预防措施。加强 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调整执 法职能,整合执法资源。进一步完善林业执法程序,建立执法 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 定法制审核制度。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利用“植树节”、“安 徽湿地日”、“爱鸟周”等重要节点,依托国有林杨、自然保护 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基地,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弘扬生 态文明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尊重自然、保护森林和湿地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投入机制
建立健全林业政策保障和投入机制,形成支持林业发展的 长效机制。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体系,重点加大对生 态保护、生态修复、资源监测、科技支撑和林区基础设施的投 资力度,不断完善新造林、森林抚育经营、林下经济、林业灾 害监测和防治等补助制度,强化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完善林业 金融支撑服务制度,进一步争取金融机构加大对林业建设的贷 款投入力度,争取各级财政加大贷款贴息力度,落实好林业贴 息政策。鼓励地方政府建立集体林权交易市场、林权收储中心 和担保中心,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为,加快推进林权抵押 贷款。积极支持保险机构建立森林保险专业查勘定损平台,推 动建立再保险机制和森林巨灾风险基金,逐步由保物化成本转 为保价值,增强林业抗风险能力。在国家储备林、森林公园、 湿地公园以及林区公共服务设施等领域优先探索实施 ppp(政府 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
(三)深化林业改革
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加快林业制度体系建设,初步实现林 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林权保护管理,完善集体 林权制度,切实维护林业经营者的权益,突出国有林场的生态 功能和服务社会能力。健全完善林业生态红线制度,积极推进 红线指标落界,出台最为严格的管控措施,强化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生态脆弱区域的保护。编制林地、 湿地、林木等林业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生态资源监测和 评估机制,推行生态政绩考核机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建立健全森林、湿地动态补偿机制和差别化补偿机制,增加重 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探索建立地区间横向和流域生态保护 补偿机制。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 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 保护人员。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进一步 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快建立国家储备林、碳排放权交易等制度。
(四)推进科技兴林
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先导,加快林业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 全面加快林业现代化建设。积极构建林业科技创新平台,集中 林业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优势,广泛建立林业科技联 盟,重点谋求关键技术和核心工艺的创新与突破。引导和支持 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 科技为支撑、产学研相结合的林业技术创新体系。健全林业科 技成果转化机制,建立市场主导的技术转移转化体系,促进科 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加强林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辐射带 动更多林业企业、林农推广应用林业先进实用高效技术。加强 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继续组织开展全省万名林业科技人员 下基层服务活动,全面推进乡镇或区域林业工作站等基层站点 能力建设,培养一批基层林业科技推广骨干人才。加强现代林业示范区建设,创新林业生态与产业发展机制和经营模式。建立健全林业科技下乡长效机制,积极开展林业科技推广人员和林农培训,加强林业职业教育,强化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林农。加强林业标准化建设,完善主要林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加快推进森林及林产品认证。
(五)夯实基层基础
主动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林业机构队伍 建设,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提升林业治理能力。加强林业 组织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各级林业行政机构,加快事业单位分 类改革,鼓励发展专业性林业社会组织,不断强化林业组织保 障能力。重点加强林业工作站、木竹检查站、科技推广站、森 林植物检疫站、森林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单位建设,明确职能作 用,健全机构设置,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能力。加强林业 人才队伍建设,多渠道引进和培养高水平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 人才,建立健全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完善人才评 价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激励人才向基层流动、到一线创 业,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 作,践行“两学一做”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健全 改进作风长效机制,为“十三五”林业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开展造林绿化、加强生态保护作为生 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在政策制定、项目建设、资金投 入、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保护 发展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 做好与农业、水利、环保、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切 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完善机制,落实责 任,全力推动规划实施。省林业厅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加 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及时解决规划实施 中的问题。同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 做好与全国林业发展规划、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 规划的衔接与协调,推动规划各项指标和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