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2日,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石学波、朵庆帅再次来到被执行人濮阳市某园林苗木科技有限公司租用的苗木种植场地,经事前调查和确认,现场查封园林苗木16000棵。
2018年2月,华龙区法院受理张某与该园林苗木科技有限公司的借贷纠纷一案,涉案标的达20余万元。执行过程中,经充分线上线下调查,执行法官查明该公司名下并无有效可供执行财产,唯一可供变现的只有仍在生长期间的园林苗木。且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暂时陷入困境,希望能协商分期付款,度过眼前难关。
据现场调查,该公司种植的苗木足以支付案款,若按照常规执行做法,对苗木予以评估拍卖变现,不仅程序耗时,拍卖手续工作也颇为复杂,法律效果欠佳。为帮助该公司顺利度过难关和申请人尽快尽快实现合法权益,在与申请人充分沟通下,执行法官采取“放水养鱼”举措,向该公司送达执行查封裁定,查封苗木预期售卖款20余万元,与此同时对公司负责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督促该公司及时履行还款义务。
期间,执行法官的释理说法和明确告知不履行生效判决产生的严重后果给该公司合伙人产生很大震撼,后期向法院交付执行款5万余元。但因该公司经营不善,剩余执行款迟迟不予交付。与此同时,苗木租用地的农户多次向法院反映与该公司存在租赁纠纷。
得知当地租户对公司售卖苗木进行阻拦,明确要求交付租金后才能售卖,苗木公司售卖苗木遇阻,为防止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多次前往租用土地村委会走访调查,查明苗木公司租用当地农户1000余亩田地,但因资金不足拖欠租金达100余万元。为推进案件执行,执行法官与村民拉家常、说法理,摆明该公司困境、理清解决思路、引导租户采取司法途径及时保障合法权益。现场围观群众纷纷点赞,“还是法院同志分的清、讲的明,这下老百姓不用干着急了,赶紧到法院起诉才是正事嘞。”
据执行法官介绍,为充分保障申请人的胜诉权益,依据苗木公司未支付的执行款和苗木价格估算,法院依法查封16000棵苗木。当前该公司已初步联系苗木意向购买人,届时将现场转账,申请人合法权益有望顺利变现。接下来,法院将持续做好周围群众的疏导工作,并根据租户租赁纠纷案件审判结果,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大局,为企业排忧解难的执行理念,采取灵活措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