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局8月5日透露,《福建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日前经福建省政府第61次常务会研究、福建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
该方案由福建省林业局牵头起草。福建省林业局官员表示,该方案的实施将推进福建省天然林保护,为确保福建省继续保持森林覆盖率全国第一、林业生态全国领先,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奠定良好生态基础。
作为中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近年来推动林业生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森林覆盖率持续保持全国首位、植被生态质量全国第一、生态文明指数全国第一。
根据国家公布的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成果,福建省森林覆盖率66.8%,居全国首位,是全国唯一森林覆盖率超国土面积三分之二的省份;森林面积1.21亿亩,其中天然林6207万亩。
福建省林业局林业工会主席谢乐婢告诉记者,福建天然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已从2013年的7.29立方米/亩增加到2018年的8.78立方米/亩,平均每亩增加了1.49立方米,天然林的林分质量进一步提高,生态功能明显改善。
早在2001年,福建即划定并公布公益林面积4290多万亩,其中天然林2760万亩,实行严格保护并实施生态补偿政策。
福建坚持保护优先、生态优先,强化保护管理,严格限制天然林采伐,从2010年起禁止采伐天然阔叶林和皆伐天然针叶林,到2016年起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逐步统一天然林管护与公益林补偿政策,从2001年起实施天然公益林补偿,到2016年起实施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政策。
2020年起,福建省级以上财政对天然商品乔木林的停伐管护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每亩23元,与公益林补偿标准一致;2021年起,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范围将在乔木林的基础上,扩大到灌木林地、未成林封育地、疏林地,补助标准与公益林补偿标准一致。
记者:郑江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