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原局长郝建国,退休6年多之后受到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近日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郝建国在2007-2008年间受贿3笔,分别是20万美元、150万元人民币和350万元人民币,前两宗涉及企业认建认养绿地,最后一宗为北小河公园主任武某为职务调整所给的好处费。
郝建国在2007-2008年间受贿3笔,分别是20万美元、150万元人民币和350万元人民币,前两宗涉及企业认建认养绿地,最后一宗为北小河公园主任武某为职务调整所给的好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