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对苗木产业的影响建议》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第20210240号建议的答复
鲁自然资函〔2021〕964号
康希良代表:
您提出的《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对苗木产业的影响建议》收悉。经研究,结合我厅职能,现答复如下:
2020年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明确提出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等“六个严禁”要求。12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保护耕地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20〕20号),提出要坚决遏制新增,逐步消化存量。对已经出现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分类施策稳慎整改,坚持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不损害群众利益。
目前,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尚未出台,耕地、林地等相关规划控制指标也未下达。待国家下达相关规划指标后,我省将根据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等,以“国土三调”成果为基础,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各设区市的耕地、林地等规划指标,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数量不减少。对乡镇规划的耕地、林地等控制性指标,将由设区市按照下达指标情况,分解落实。
下一步,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我厅将依法依规、科学处理好耕地保护和林业发展的关系,优化耕地和林地布局,坚决制止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植树造林。优化种苗种植结构,逐步减少种苗发展对土地的过度依赖。坚持以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荒废和受损山体、退化林地为主体,科学布局国土绿化空间。实施宜林荒山绿化、通道绿化、水系绿化、平原绿化、城市增绿、乡村绿化美化、沿海绿化修复重点工程,开展国土空间科学绿化。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