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今天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负责同志等解读《关于加快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方案》,并回答记者提问。
齐鲁晚报记者:
改革创新是发展的第一推动动力。请介绍一下在国土绿化行动中,如何通过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形成全社会参与绿化的良好氛围?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林业改革发展处处长姜华先:
长期以来,我省林业发展主要依靠政府投入带动社会资本投资林业,促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近年来,各地通过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林业经营机制,极大地调动了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国土绿化的积极性,推动了国土绿化进程。这次《方案》中明确提出“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投入”,目的就是通过多种措施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到国土绿化行动中。按照《方案》要求,下步着力做好4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放活林地经营权。就是通过明晰林地承包权,进一步放活林地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受益权,积极引导集体林地经营权通过出租、转让、合作等多种方式,依法有序流转。同时,要依法维护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合同的严肃性,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和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使植树者、护林人真正有长期打算并能放心放手积极经营,真正实现地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二是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各类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是主力军。目前,全省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到3万余个。下步,按照《方案》要求,通过加大森林保险保障力度、扩大林权抵押贷款等措施,继续大力培育规模化生态林场、乡村林场、家庭林场、造林合作社和种植大户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提升林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经营水平。
三是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近几年,各地通过政策引导、项目结合,吸引社会资本进山入林,社会资本占林业投入的80%以上,成为造林绿化主要投入来源。下步按照《方案》要求,积极支持引导各类社会经营主体通过联建联营、绿化冠名、捐资造林、股份合作等方式参与造林绿化,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同时,鼓励各地在国家储备林建设、林业旅游休闲康养服务等领域,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参与国土绿化和林业发展。
四是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在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大力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林产品加工等绿色富民产业,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新型经营模式,延长产业链条,使各类经营主体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通过发展林业产业,带动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管理,实现城乡增绿、林业增效、林农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