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告人方某、王某、方某留因销售假冒苗木,构成合同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至十个月、罚金二至三万元不等刑罚。
2020年6月底至7月初,被告人方某以被告人方某留的名义在某电商平台开设网店对外销售九里香驱蚊草,自2020年6月29日起使用与九里香形似的黄杨苗发货欺骗买家,至2020年7月1日被查获,销售金额达19万余元,其中5.8万余元订单因被查获未能发货,实际发货金额13.66万元。期间,被告人王某担任客服运营网店,被告人方某留为网店运营提供黄杨苗并督促工人包装。
案发后,三被告人经电话通知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退出违法所得13.66万元,取得了部分被害人谅解。
沭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王某、方某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三被告人共同实施故意犯罪,系共同犯罪。三被告人犯罪后存在自首、主动退出违法所得、取得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经考察,对被告人王某适用缓刑,对其居住的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对其适用缓刑。据此,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告人方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对被告人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对被告人方某留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